公司无权单方面要求职工退股,当然职工除非转让股份,一般也无权退股。
我国公司法有一条原则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公司除非为减少注册资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而且,公司法对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有严格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很难减资,另外,公司也不太可能为了个别员工的股份而决定减资;即使减资,也不能在未得到股东同意的情况下而回购该股东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