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是以财产为基础的若干权能的集合:产权包括所有权(狭义)、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处置权等一组权利,称为产权束。完整的产权束即所有制。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支配权和使用权。
1.所有权:终极所有权;
2.占有权:指对财产的实际拥有;
3.使用权: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生产和其它方式使用财产的权利;一是使用属于自身资产的权利和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人资产的权利,统称使用权;
4.收益权:指直接以财产的使用或通过财产转让而获得收益的权力;二是从资本中获得收益的权利,包括从自己所有的资产上取得收益和租用他人资产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统称收益;
5.处置权:指通过出租、出售或把与财产有关的权力让渡给他人,从中取得收益的权利。三是变化资产的形式和本质的权利,即处置权;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是所有权,所有权是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它是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对财产最高的、排他的独占权。
对财产的任何权利都由两部分基本内容——权能和利益构成权能:所谓权能就是产权主体对财产的权力或职能,回答的是“产权主体必须干什么,能干什么”。利益:产权的利益是产权对产权主体的效用或带来的好处,回答的是“产权主体必须和能够得到什么”。权能是获得利益的手段,利益是运用权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