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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如何区分

2023-01-30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共同危险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殊性的标志是数人的行为都有独立造成损害的可能,但损害的结果不能确定是何人行为所致,即行为的独立性、同时性和直接因果关系的不确定性。而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相区别的标志仅在于行为的特征,数人独立、同时实施一般或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其直接因果关系都有不确定的可能,也即共同的一般侵权行为或共同的特殊侵权行为都可以成立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既不能简单地归类于特殊侵权行为,也不能简单地归类于一般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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