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对债务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的前提是债务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当自行清算而不自行清算,则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清算程序。例如,债务公司确实存在应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则债务公司将出现《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解散事由,在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自解散事由(营业执照吊销)出现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事务。否则,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