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律责任,是指因造成企业破产或违反破产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破产违法行为的责任和造成企业破产损失的责任两大类。其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破产违法行为的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破产企业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理破产案件中,有欺诈破产、欺诈和解及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的,应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企业破产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由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责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