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