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行为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2)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
(4)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未经批准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交易
(6)未经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为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7)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并归为己有
(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9)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