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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单位要经济补偿

2024-01-0911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标准,造成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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