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所谓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又称反对股东收买请求权、股份回赎请求权、异议权、退出权、股份评估权、评定补偿权、估价权等,是指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的利害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议案时,反对决议的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买自己所有的股份,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将少数派股东从多数派股东的暴政中解脱出来,为中小股东提供法定的退出途径,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最后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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