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公司核名通过后,即便企业出于经营发展需要,变更公司地址,那么也无需重新进行公司核名。也就是说,公司注册成功后,只有在变更公司名称时需要进行公司核名,其他情况往往无需再次核名。所以,变更公司地址与公司名称无关。其具体应办理手续为:
1、准备变更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括:(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董事签字);(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6)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地办理迁出手续。
2、掌握变更流程。一般来说,变更公司地址,通常按照如下流程来操作:(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提交公司地址变更所需材料,交由工商部门审核;(3)审核通过后准予变更登记;(4)变更公司营业执照(提交上述材料);(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准备变更材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6)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7)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