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破产清算以后,依照《企业破产法》对应付款进行偿还,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