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约含义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形式
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4、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5、承诺生效
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称为要约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