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诉讼适用范围是,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