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程序的发生是从清算组成立开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以下情形解散后的十五天内,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