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质押权的审查。
2、加强对出质公司的监督。
3、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4、完善非市场公司股权转让体系。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