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