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可以是个人。法人是具有民事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