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
2、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
4、合伙企业与公司在设立方式、运营结构、投资的撤出和转让以及企业的延续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