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公证的必要性不是很强。理由如下:
股权公证的意义其实是对一个股权转让合同或股东合作协议的公证,认定该合同的合法性,对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然而,涉及股权的合同在签订后还涉及到合同履行的问题,还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权利义务,最后还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股权的最终确认是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来认定。因此,我认为公司进行股权公证不是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