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标准,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次计收收费额,各档累加为收费总额。
评估还可以按照计时收费进行,一般包括以下四档,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费。
第一是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是500-800元/人小时;
第二、合伙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是300-450元/人小时;
(三)注册评估师:是200-300元/人小时;
(四)助理人员:是100-150元/人小时。
上述标准为最高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