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纳税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登记表;
2.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申报;
3.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4.批准后,核发给企业退税登记。
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