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旅行社向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审核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关于同意ⅩⅩ国际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请示》及有关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四)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对同意受理的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提出审批意见,报国家旅游局局长批准;
(五)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将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结果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