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的其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处理,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偿还,首先是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