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医药专利申请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是关于医药专利申请的领域
一般医护工作者可以申请的医药专利包括:医疗仪器、装置、医用材料和试剂,以及其改进技术;西药/中药/化合物的药品本身、制备方法、医药用途;诊断试剂或诊断试剂盒;物质的检测/实验方法;生物组织工程技术,如生物材料、组织构建方法;生物技术领域,如基因、重组载体等。
但我国专利法规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但是,用于实施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以及在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中使用的物质或材料可被授予专利权。
二是医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问题
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这就要求,发明人在申请专利前一定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具体而言就是,专利申请前不能公开技术方案,在项目研发的过程中,不得对外透露所研究的内容、目的、方向,甚至于课题名称。
我国专利申请遵循的是“申请在先”的原则,如果发明人在专利申请前,对已经取得的医学成果通过论文等形式进行发表,就损害了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所以,用于医药专利申请的应为:没有投稿的研究原著;没有在数据库发表的博士硕士答辩论文;没有发表的创新研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