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法人变更不需要清算。公司依法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变更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不需要进行清算。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