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不需要登记生效,质权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但存在例外的情形,若出质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或者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进行质押。动产质权,一般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
不过在权利质权中,一般都必须登记,如股票基金应在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应收账款应到信贷征信机构登记等,只有登记后质权才成立。应收账款质押一经登记便可以对抗第三人。
根据相关规定取得质权不需要登记生效,质权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