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购的公司符合相应上市条件的,是可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上市发行股票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八条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