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属于变更之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公司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为适格原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起诉解散公司是希望消灭公司的法人地位,消灭其主体资格,而变更之诉是请求改变或消灭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讼,因此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属于变更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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