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表人不同意变更的处理:只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依法作出了变更的决议或者决定的,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意,其决议或决定也是有效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按照决议或者决定的内容履行,依法办理变更的手续。
二、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