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