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是一切文学艺术作品及演绎作品,其中“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和其他文字作品;讲课、演讲、讲道和其他同类性质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舞蹈艺术作品和哑剧;配词或未配词的乐曲;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图画、油画、建筑、雕塑、雕刻和版画作品;摄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实用艺术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插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1而“演绎作品”是指翻译、改编、乐曲改编以及对文学或艺术作品的其他变动。
其次,笔者以美术作品申请著作权保护为例,说明在美国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具体流程及文件要求。具体而言,一般需要准备的文件如下:
1、提供作品的原件1份和4份复印件
2、确认属于哪一种作品:三维雕塑、二维艺术作品、艺术品的复制品、地图、照片、珠宝设计、技术图纸、文字作品、建筑作品
3、提供作品的创意来源和构思说明以证明该作品的新颖性
4、提供作品名称,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5、提供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国籍和地址,有无匿名或曾用名(如有需提供),在艺术、文学等方面有无突出成就
6、作品是否为作者在单位受雇用期间因工作原因创作产生的作品
7、作品最初创作的日期及作品完成的日期
8、作品首次出版的日期(精确到年月日)和国家
9、作品是否在其它国家进行过著作权登记,如果有,需告知重新登记版权的原因,如这是已登记作品未发表部分、这是该作者第一次要求保护著作权、这是已保护作品的改编版本
待提供上述信息后,即可向美国版权局提交申请,然后,审查员会审查作品的创作性,如果创作性不够,则会下发审查意见或驳回,反之,则会顺利注册,通常需要7-8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著作权登记,并下发登记证书。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在美国进行著作权登记的程序相对比较简单,鉴于美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非常高,且一旦发生权利纠纷,若想进行维权,费用非常昂贵,为有效保护创作者的权利,建议及早进行著作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