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一项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将包括若干国际公约,包括“伯尔尼公约”,涉及版权和相邻权利的保护。那么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是怎样的?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是怎样的
(1)“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是最重要的国际版权保护条约。它于1886年签署的,它也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版权的国际公约。分修订(上次1971年)。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独立保护原则和最低保护原则是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
(2)世界版权公约于1952年成立,1971年修订。其中,约定的保护原则与伯尔尼公约基本相同,但保护水平较低。鉴于各成员国为获得著作权保护是否需要履行某些手续的立法差异,同意了非自动保护原则及其实施方法,为成员国实现国际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对接提供了一条简单的途径。
(3)“签订公约是为了保护著作权所有的产品没有经过允许被他人复制使用”。该公约1973年正式启用,我国在1993年正式加入。
(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这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21项最后文书之一,该谈判于1994年4月15日由成员代表签署,并于1995年1月1日生效。它由同时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管理。我们国家自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对中国生效。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