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专利申请时有代理师的,应由原代理师办理;委托新代理师的,应由新代理师办理,那么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有哪几种?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有哪几种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有哪几种
第一种、如该专利有全程委托代理机构的,检索报告请求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提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中须有该代理机构盖章。专利权人不得直接向专利局提出检索请求。
第二种、如专利权人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仅代为办理检索事务的,还应提交代为办理检索事务的代理委托书,《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中须有该代理机构盖章。
第三种、如专利权人确实要自己直接向专利局提出检索请求的,应事先或同时办理代理机构变更手续,解除与原代理机构的委托关系,《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上应有全体专利权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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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