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但是必须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资格提议。
股东具有以下权利:
1、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对会议议决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
2、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也称为分红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资产收益有权取得并保有公司分配的股利;
3、增资优先认缴权。增资优先认缴权是指,在公司新增资本或者发行新股时,股东将享有优先于他人认缴出资或者认购性的权利;
4、知情权。知情权是指股东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