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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评价报告与专利检索报告的区别

2022-01-131015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专利权评价报告与专利检索报告的区别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专利权评价报告与专利检索报告的区别

1、报告针对的对象不同专利权评价报告:只能针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作出。

专利检索报告:不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还可以针对发明专利作出。

2、报告针对的请求人不同专利权评价报告:只能由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请求人可以是部分专利权人。

专利检索报告: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请求。

3、报告出具的单位不同

专利权评价报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

专利检索报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检索中心作出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专利权评价报告与专利检索报告的区别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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