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指的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手续、文件、格式等事项进行的一种审查活动。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局在收到专利申请后就应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专利形式审查也称专利初步审查专利局在初步审查中,对于申请文件中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应当给予申请人补正机会,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专利形式审查是什么呢
专利形式审查是什么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应当予以驳回。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专利法》第40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该规定表明,我国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仅进行初步审查。因此,专利局应依照《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授权条件的申请及时授予专利权。
专利形式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明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形式要求的规定,为以后的公开和实质审查做准备;查明申请专利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授予专利权的规定,对符合授予条件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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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