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以质押,只要该股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股权,属于法律规定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就可以进行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股权进行质押的,质权从班里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手续办理方法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