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