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补救方式:
1.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但可以补救的破产申请,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补救。
2.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且不可补救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劝告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并应告知申请人正确的处理方法。
3.对于不具备实质要件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劝告当事人撤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正的处理方法。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发现有不符合法律规的受理条件和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也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4.人民法院关于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是对破产案件做出的所有裁定中唯一可以诉的裁定,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