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怎么承担责任
1、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责任承担按以下情形处理:
(1)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