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专利申请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国际专利申请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那么国外PCT专利申请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有哪些?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国外PCT专利申请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
国外PCT专利申请
国外PCT专利申请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
(一)委托书
(二)委托指示函。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发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拟申请专利的类别;是否要求优先权;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三)原中国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
(四)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国外PCT专利申请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