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代表的认定标准如下:
1、必须存在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
2、订立的合同除欠缺代理权之外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
3、相对人在客观上有充分的理由和充足的证据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且积极地信赖行为人具有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