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只能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有代理人的,应由原代理人办理;委托新代理人的,应由新代理人办理;如实用新型专利权已转让,应由现专利权人或专利代理机构提出检索报告请求。那么如何提出专利检索申请报告?今天,华律网小编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
如何提出专利检索申请报告
按照有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如该专利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提出检索请求,《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上应有全体专利权人签章。
2、如该专利有委托代理机构的,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该专利有全程委托代理机构的,检索报告请求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提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中须有该代理机构盖章。专利权人不得直接向专利局提出检索请求。
(2)如专利权人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仅代为办理检索事务的,还应提交代为办理检索事务的代理委托书,《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中须有该代理机构盖章。
(3)如专利权人确实要自己直接向专利局提出检索请求的,应事先或同时办理代理机构变更手续,解除与原代理机构的委托关系,《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上应有全体专利权人签章。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提出专利检索申请报告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如果处理不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还可以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