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5.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6.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
7.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
8.公司未设立成产生的费用和债权。
9.公司未设立成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10.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1.股东抽逃出资,协助人承担连带责任。
1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份的,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