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证明有效需要具有法定的记载事项和有公司的盖章。记载事项有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等。但是只有盖章后才有效。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