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
(1)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2)公司的发起人。
(3)未对尽公司尽到忠实、勤勉义务而使得股东出现出资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该渎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三类。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