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通过公司收回股本金和领取一定比例回报款的方式获得补偿还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具体方式可通过公司自治实现。
1、公司股权兼具身份性和财产性的双重属性,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