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变更登记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