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不相同。解散清算是主动解散,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破产清算的每一个步骤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规定予以解散。
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