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一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人或者经销商或者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者与我国签订有商标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那么注册国际商标中逐一国家注册方式的劣势都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注册国际商标中逐一国家注册方式的劣势分析
全球国家集合
逐一国家注册方式的劣势一:费用较高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提交一次申请,可指定多个国家,而且收费只收一次。逐一国家注册方式,则是提交一次商标注册申请就要缴纳一次费用,试想如果要注册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商标的时候,哪种国家商标注册方式更便宜呢?毫不疑问,答案是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逐一国家注册方式的劣势二:注册周期长
马德里商标注册无论是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指定多少个国家,其周期都是2年内。而逐一国家注册方式挨个去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其周期不可预估,而且会很费时费力,这也是逐一国家注册方式最大的缺点。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注册国际商标中逐一国家注册方式的劣势分析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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